會計師法 第76條 法規:會計師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八章 附則 第76條 外國人得依中華民國法律,應會計師考試。前項考試及格,領有會計師證書之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執行會計師業務,應經主管機關之許可。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