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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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條發行人申報募集與發行海外公司債,附轉換條件者,其發行辦法,應載明下列事項:一、請求轉換之程序。二、轉換條件(含轉換價格、…
- 第24條發行人申報募集與發行海外公司債附認股權者,其發行辦法,應載明下列事項:一、附可分離認股權者,其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及…
- 第26條海外公司債經申報生效後,應於發行訂價日起二日內,於本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公告下列事項:一、募集海外公司債總額,債券每張金…
- 第27條海外公司債經申報生效發行,應於海外公司債發行後十日內檢附下列書件乙份,向本會申報:一、依發行當地國證券法令規定所編製之公…
- 第28條海外公司債發行後,發行人應於每月二十日及終了五日內,於本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分別輸入截至當月十五日止及前一個月底止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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