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證券交易輔助人應將許可證照,懸掛於營業處所之顯著位置。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