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外國期貨商之權益變動表應列明營運資金及累積盈虧之期初餘額、本期增減原因及金額、期末餘額等資料。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