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8條 法規: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一章 總則 第8條 公開說明書目錄前一頁應以顯著方式刊印風險預告書內容及「本風險預告書並未完整揭露投資本期貨信託基金之風險,詳細風險因素請詳第__頁」。公開說明書封底應由期貨信託事業及其董事長簽名或蓋章。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