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記載事項應載明:
一、期貨信託事業遵守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自律公約之聲明書。
二、期貨信託事業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三、期貨信託事業應就公司治理運作情形載明下列事項:
(一)董事會之結構及獨立性。
(二)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職責。
(三)監察人之組成及職責。
(四)利害關係人之權利及關係。
(五)對於法令規範資訊公開事項之詳細情形。
(六)其他公司治理之相關資訊四、本次發行之期貨信託基金信託契約與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所訂期貨信託契約範本條文對照表。
五、其他主管機關規定應特別記載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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