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評等事業管理規則 第26條 法規:信用評等事業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26條 本會得隨時命令信用評等事業提出財務、業務報告或其他參考資料,並得直接檢查其財務、業務狀況。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