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54條 法規: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三章 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 第54條 第一上市(櫃)公司於海外證券市場辦理增資發行股票,或以已發行股份於海外證券市場交易,應依案件性質分別檢具「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股票申報書」(附表二十二至附表二十三)載明其應記載事項,連同應檢附書件,向本會申報生效後,始得為之。第一上市(櫃)公司發行海外股票,準用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四章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