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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35條

外國發行人參與存託機構發行臺灣存託憑證,除受讓本國公司股份、合併或收購本國公司而參與發行臺灣存託憑證者外,應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公開承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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