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13條 法規: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二章 公司股務作業 › 第一節 股票規格與製發 第13條 公司發行股份得以製作股票交付或帳簿劃撥方式交付股票為之。前項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股票之發行,得不印製實體股票,並應依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及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之相關規定辦理。股票之製作,應依規定之規格印製,其規格如附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