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2條 法規: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一章 總則 第2條 公開發行公司辦理資金貸與、為他人背書保證者,應依本準則規定辦理。但金融相關法令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