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 第2條 法規: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2條 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證券、期貨及保險等事業發行人公告申報財務報告及每月營運之特殊情形,除各該事業之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