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第44條 法規: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五章 附則 第44條 公開發行公司宜訂定適當之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建立有效風險管理機制,以評估及監督其風險承擔能力、已承受風險現況、決定風險因應策略及風險管理程序遵循情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