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公司併購特別委員會設置及相關事項辦法 第3條 法規:公開發行公司併購特別委員會設置及相關事項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3條 公開發行公司設置特別委員會,應訂定特別委員會組織規程,其內容應至少記載下列事項:一、特別委員會之成員組成及人數。二、特別委員會之職權事項。三、特別委員會之議事規則。四、特別委員會行使職權時,公司應提供之資源。前項組織規程之訂定,應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修正時,亦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