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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開收購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公開收購說明書編製之基本原則如下:一、公開收購說明書所記載之內容,必須詳實明確,並不得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
二、公開收購說明書所記載事項須具有時效性,其刊印前,發生足以影響利害關係人判斷之交易或其他事項,均應一併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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