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理年費檢查費計繳標準及規費收取辦法 第16條 法規: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理年費檢查費計繳標準及規費收取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收費目 第16條 本辦法所規定之各項規費,得以現金、支票、匯款、郵政劃撥或其他本會指定之方式繳交。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