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處務規程 第17條 法規: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組織目 第17條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十一日施行。本規程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