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條 法規: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組織目 第一章 總則 第3條 財團法人之會計處理準則應遵循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公開之各號企業會計準則公報及其解釋,或本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