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託處理大陸事務財團法人訂定協議處理準則 第11條 法規:受託處理大陸事務財團法人訂定協議處理準則 類別: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通用法規目 第11條 協議生效後,應由主管機關或行政院分行,或會同相關機關分行實施,並刊登公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