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72條 法規: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基本法規目 相關法規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母法 第72條 基於維護國境安全及國家利益,對大陸地區人民所為之不予許可、撤銷或廢止入境許可,得不附理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