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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基本法規目

法規章節: 第32條

臺灣地區金融保險機構,經許可者,得在香港或澳門設立分支機構或子公司;其辦法由財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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