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施行細則 第28-2條 法規: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國營經濟事業目 相關法規 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母法 第28-2條 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二項第二款所稱給與支出,項目如下:一、離職給與或年資結算金。二、一個月預告工資三、其他報經行政院專案核准之相關費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