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重大建設投資計畫核定標準 第7條 法規:離島重大建設投資計畫核定標準 類別: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第7條 經行政院核定為離島重大建設投資計畫者,其土地使用變更、事業計畫及環境影響評估等實質計畫審查,仍應循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