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公文電子交換作業辦法 第3條 法規:機關公文電子交換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第3條 本辦法所稱電子交換,係指將文件資料透過電腦系統及電信網路,予以傳遞收受者。 本條定義的名詞 電子交換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