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事業工作考成辦法 第8條 法規:國營事業工作考成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第8條 各主管機關得於年度中組成查證小組,赴所屬國營事業就第三條第一項選定考成事項之辦理情形,進行實地查證。前項實地查證得邀請行政院相關業務處、主計總處、人事行政總處、國發會及學者專家參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