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法規: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 › 通用目 相關法規 個人資料保護法母法 第6條 本法第二條第四款所稱刪除,指使已儲存之個人資料自個人資料檔案中消失。本法第二條第四款所稱內部傳送,指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本身內部之資料傳送。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