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56條 法規:個人資料保護法 類別:行政 ›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 › 通用目 相關法規 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六章 附則 第56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本法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二十六日修正公布之現行條文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二條、第四十三條之刪除及一百十二年五月十六日修正之第四十八條,自公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