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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條例所定前瞻基礎建設之項目如下:一、軌道建設。
二、水環境建設。
三、綠能建設。
四、數位建設。
五、城鄉建設。
六、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
七、食品安全建設。
八、人才培育促進就業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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