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第33條 法規: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類別: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第33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