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第3條 法規: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類別: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相關法規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一條規定外國人申請許可及管理辦法相關 第3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本法所定事項,涉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各該機關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