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園區私有廠房與有關建築物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 第13條 法規:科學園區私有廠房與有關建築物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園區目 第四章 不可歸責事由扣除期間與請求延展期間之事由 第13條 建物所有權人提出扣除或延展期間之申請,經審查小組審查通過者,管理局得核准建物所有權人扣除或延展改善期間。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