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公有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 第4條 法規: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公有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科學技術目 第4條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對災防科技中心管理公有財產之定期檢查,得納入災防科技中心績效評鑑項目辦理;本會並得視需要辦理不定期檢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