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事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條 法規:科技事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類別:行政 › 科技部 › 科學技術目 第3條 財團法人採用之會計基礎,採用權責發生制。在平時得採用現金收付制者,俟年度終了,應按權責發生制予以調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