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1條 法規: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科技部 › 科學技術目 第21條 政府機關(構)以非科技計畫預算補助、委託或出資進行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計畫所產生之研發成果,其歸屬、管理及運用,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