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0條 法規: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科學技術目 第20條 公立學校、公立研究機關(構)自行進行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計畫取得研發成果者,其管理及運用、讓與或授權,準用第五條及第十五條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