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業務審查費費額如下:
一、大陸地區雜誌在臺灣地區發行審查費,每件四百元。
二、香港澳門之正體字及外國文字新聞紙、雜誌在臺灣地區銷售發行審查費,每件四百元。
三、大陸地區暨香港澳門有聲出版品在臺灣地區發行審查費,每件四百元。
四、大陸地區暨香港澳門圖書在臺灣地區發行審查費,每件四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