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法 第10條 法規:博物館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相關法規 博物館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功能及營運 第10條 博物館應提升教育及學術功能,增進與民眾之溝通,以達文化傳承、藝術推廣及終身學習之目的。為達成前項目的,其方式如下:一、進行與其設立宗旨或館藏主題相關之研究。二、將研究成果轉化為展示內容或進行典藏。三、辦理教育推廣活動或出版相關出版品。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