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博物館場地設施使用費收費標準 第3條 法規:國家人權博物館場地設施使用費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第3條 本館提供申請區內之空間場地使用,應徵收使用費,其收費基準如附表。由文化部及所屬機關主辦或其與其他機關、符合前條第二項前段之申請資格者合辦之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