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藏品圖像使用收費辦法 第13條 法規: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藏品圖像使用收費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第13條 各類藏品圖像收費表(不含郵資)如後附基準表。(費用以新臺幣元╱張計算;以三個月為一單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