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法規: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規費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第2條 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以下簡稱本館)執行場地設備管理,應徵收規費,其範圍包含禮堂、視聽教室、音樂教室、研習教室、藝術廣場、舞蹈研習室、中庭廣場等。前項場地設備之收費標準及使用注意事項如附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