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藝術獎助條例 第5條 法規:文化藝術獎助條例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藝術目 相關法規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獎助 第5條 政府得就推動文化藝術事務具有重要貢獻或績效卓著者,頒予榮銜或獎勵;並得就出資獎助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或事業實踐企業社會責任促進文化發展,具卓越貢獻者,給予表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