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 第22條 法規: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藝術目 相關法規 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文化環境 第22條 政府應鼓勵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加入文化藝術相關國際組織,支持文化藝術相關國際組織於國內設立據點或分部。政府應鼓勵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辦理國際合作及交流事務,拓展文化與公眾外交。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