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投資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第11條 法規:營利事業投資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影視出版目 第11條 取得核准函之電影片製作業,依核准之國產電影片投資及製作計畫所募集之資金,應於該計畫期間全數支應該計畫。前項資金於國產電影片投資及製作計畫期間,未全數支應該計畫所需者,其可適用股東投資抵減之金額,應按已支應該計畫所需之金額占該資金之比率計算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