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法規:電影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影視出版目 相關法規 電影法母法 第3條 電影片映演場所之安全、衛生、消防等事項,應符合法令規定,並由當地各該主管機關依有關規定管理。電影片映演業應將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連同所營映演場所之名稱、地址、數目及座位數,送交中央主管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前項送交資料之內容有變更時亦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