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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影視出版目

法規章節: 第24條

錄影節目帶分級就分級有疑義之案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邀請相關專家及團體代表進行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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