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寶及重要古物運出入處理辦法 第7條 法規:國寶及重要古物運出入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第7條 經核准運出國外之古物,其申請文件及相關審查紀錄資料,中央主管機關及申請單位應各自永久保存一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