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遺址調查研究發掘採購辦法 第6條 法規:考古遺址調查研究發掘採購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第6條 招標文件應明定需求、規格、數量、工作範圍、採購條件(含期限、地點)、查驗或驗收基準及其他需求條件;數量不確定者,載明預估數量。不及訂定需求條件者,得以廠商報價單內容協議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