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遺址調查研究發掘採購辦法 第5條 法規:考古遺址調查研究發掘採購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第5條 邀請特定廠商有疑慮者,得採公告方式,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資訊公告系統、政府採購公報或辦理採購機關之資訊網路公開徵求供應廠商,作為邀請比價或議價之用;公告等標期,由機關視需要合理訂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