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遺址調查研究發掘採購辦法 第4條 法規:考古遺址調查研究發掘採購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第4條 機關依本辦法辦理採購,得採多項併案辦理;採購金額達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上者,應報其上級機關核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