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勞務採購應依契約內容辦理分段查驗,其結果並供驗收之用。
前項分段查驗內容,應於契約中定之。
回上一頁